浏览次数:2433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3-04-03 11:59 |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团组织,各中学(中职)团委、各中小学少工委:
现将团梅州市委《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梅州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务必于4月6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盖章)、申报个人(单位)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两份,另附纸)和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的纸质版(均附可编辑文档及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申报材料清单)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申报材料用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填写不规范、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欣如
联系电话: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bgs@meizhou.gov.cn
邮寄地址: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西路75号团市委组织部(邮编514500)
附件:1.(梅州市)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梅州市五
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2.各类申报表
3.申报名单汇总表
4.推荐工作的注意事项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