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795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2-05-06 09:00 |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兴宁市委决定拟表彰一批2021-2022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非教育类)。经广泛动员推荐、逐级遴选、征求意见、深入考察等程序,形成了全市“两红两优”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18时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团市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的线索,便于调查核实。
电话: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