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42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2-05-13 10:07 |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团组织,各中学(中职)团委,各中小学少先队大(总)队部:
根据《关于团市委挂职、兼职副书记的批复》(兴组干函字(2022)23号)文件:
裕龙同志挂任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副书记;
林健同志兼任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副书记;
蔡幸丽同志兼任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副书记。
挂职、兼职副书记不涉及身份、职级变化,时间2年, 自2022年4月28日开始计算。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