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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的奖励
浏览次数:2167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18-07-30 16:18

     队章规定:“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队章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表扬和奖励能够在少先队中树立起好的榜样。对于被表扬和奖励的队员来说,更会加强他们的自信心和上进心,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为集体增光。表扬、奖励的形式没有统一规定。

    大、中队对少先队组织及个人的表扬奖励一般有:

    1.口头表扬。

    2.颁发奖状、证书、奖品,光荣榜公布。

    3.向队组织、队员及家长发表扬信。

    4.记入“光荣簿”。

    共青团对少先队组织及个人的表扬和奖励一般有:

    1.命名光荣称号,如优秀少先队员、英雄少年、先进集体等。

    2.颁发奖状、奖品、锦旗、光荣册。

    3.通报表扬。

    各级组织对少先队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要实事求是,恰到好处;要征求队员意见,发扬民主;要经过队委会研究、通过,向全体队员宣布;要注意宣传应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