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浏览次数:2087作者:来源: 曾骏夫发布时间:2017-03-1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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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团(工)委、各中学团委、市直单位团组织:
现将《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12时前报送兴宁团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曾骏夫
联系电话: 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