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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征文比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2092作者:发布时间:2015-11-24 10:10

各中学团委、小学少先队大(总)队部:

  为了弘扬传统美德,彰显感恩文化,引导青少年共促兴宁加快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学感恩文化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市初中、小学生

  二、征文主题

  感恩在我心中

  三、征文内容

  1、弘扬中华民族的感恩文化,书写和记录感恩传奇、感恩人物、感恩故事;

  2、抒写和记录梅州市的发展成就,客家文化带来的感恩、感动等;

  3、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入手,反映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对感恩的感悟、感言。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除诗歌以外的体裁。

  2、作品字数:小学500字;中学800字;

  3、征文必须原创,不得抄袭。

  4、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和所属学校享有署名权。

  5、征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

  五、奖项设置

  1、分为初中、小学组,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指导教师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优秀指导老师10名,各发奖状一份。

  六、其它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少先队大(总)队部辅导员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征文比赛的获奖作品将直接推送参与梅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比赛。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本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活动进行期间要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与主办方保持沟通顺畅。

  3、作品报送。所有参赛作品发送到团市委的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联系人:王超宙;联系电话:3382089。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少先队兴宁市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