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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团工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命名和认定2013-2014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及表彰2013-2014年度优秀组织奖的决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位仔细研读。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