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镇(街)团工委:
按照上级团委通知和团市委年初工作布置会的要求,各镇(街)团(工)委有非公组织团建任务数各1个(其中兴田和福兴街道任务数为2个)。请各镇(街)团(工)委按照非公组织团建程序(附件2),做好本辖区非公组织团建相关工作,并将附件1于7月15日前发至团市委邮箱。
联系人:曾维源
联系电话:3382089
附件:1-10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