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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024作者:发布时间:2015-03-04 12:05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单位团组织、中学团委、小学少先队总队部、志愿公益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梅州市关于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在今年3月开展2015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以下简称“行动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二、活动主题

邻里守望 志愿同行

三、活动内容

“行动月”期间,各级团队组织要召集党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率先垂范,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立足社区、深入农村等基层一线,围绕创建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深化邻里互助、扶贫济困助残等领域,广泛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广泛营造“邻里守望、和谐幸福”的社区氛围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3月5日,团市委将举办“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团队组织可结合实际在3月20日前至少开展一场现场主题活动。

(一)以推动注册登记为重点,全面推进党团员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以党团支部为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积极推动专兼职党团干部、党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www.gdzyz.cn)规范开展注册登记、团队管理、活动开展、时数记录等工作。二是立足服务窗口、办事大厅、公共场所等设立党团员志愿服务示范岗,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政策咨询、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八小时外”志愿服务。三是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推动党团员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为身边群众提供常态化服务;鼓励党团员志愿者参与公益社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二)以提升专业水平为重点,深化开展行业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行业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合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送医送药、消防安全、科普教育、环境保护、文化下乡、政策宣讲、社会服务咨询等群众切身需求的活动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二是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各镇(街)团委针对辖区内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组建由法律工作者和资深志愿者等构成的“阳光导师”和“阳光使者”工作队伍,依托社区“阳光之家”开展“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重点提供学业辅导、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其重回校园、就业创业。

(三)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广泛组织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中学要成立志愿服务总队,结合主题团队日设计适合中学生参与的服务项目,利用节假日常态开展公益宣传、扶老携幼、环境保护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二是中学团委和小学少先队总队部要广泛开展“为雷锋精神点赞”活动,在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学生认真学习美德少年事迹,积极参加道德实践活动,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自觉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优秀小公民,争做一名美德少年。三是各级团队组织和志愿公益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到敬老院、福利院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求助、便民利民的志愿服务,开展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以传播正能量为重点,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一是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进行网络文明志愿者注册登记和队伍组建,开展以绿色网络、青春励志、网络素养提升、网络关爱等四大行动为核心的“青网计划”——广东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二是各中学、各类志愿公益组织要通过微博、微信、发帖等渠道,发布“#网络文明志愿宣言#”话题内容,转发团中央“清朗网络·青年力量”倡议书,并结合主题团日形式在线下同步开展座谈交流、网络文明素养讲座、签名承诺、宣传动员等活动,活动情况及时发送至“广东志愿者”平台并@广东志愿者(新浪微博)。

(五)以实施分类帮教为重点,做实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各镇(街)团委、各类志愿公益组织要联合中心小学积极开展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活动,充分利用“希望家园”、“幸福厨房”和“七彩小屋”等阵地,根据服务对象健康成长的不同需求,均衡开展感受城市、学业辅导、自护教育、亲情陪伴等服务活动。二是深化“团干+司法专业人员+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组建集团干、司法专业人员和志愿者为一体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帮教服务队伍,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闲散青少年提供升学就业培训;动员社会爱心力量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回归家庭;组织专业力量结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结合,着眼长远。各级团队组织要以“行动月”为契机加强以志愿者联合会(义工协会)为枢纽的组织体系建设,指导和凝聚各类志愿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城市;要注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党团员志愿者、行业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等队伍实体化、规范化运行;要注重品牌项目打造和服务阵地建设,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团队组织要广泛发动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行动月”,引导各类志愿公益组织结合“行动月”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扩大群众参与,使“行动月”的社会动员覆盖广、活动成效可观测。

(三)创新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队组织要充分发挥志愿精神和文化的引领作用,创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模式,以先进典型、感人故事和时尚潮流创造新闻热点、主动“发声”,切实将正能量声音辐射到网络、影响到社会,在群众中形成“人人都是志愿者”的舆论氛围。

请各级团队组织、志愿公益组织于3月20日前,把活动材料(图片、总结、“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发送到邮箱:xntwxcb@163.com 。“行动月”期间,团市委于每周五汇总该周活动动态(含新闻稿和图片)并实时在公布更新,同时上报梅州团市委。

联系人:王超宙

联系电话: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附件:“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兴宁市文明办

 

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