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99作者:发布时间:2013-11-26 11:50 |
兴团字[2013]9号
关于做好2013年共青团组织基本信息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各中学团委:
补充、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数据和团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2013年全市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建设状况,现将2013年共青团组织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录入对象,全面准确做好数据统计录入工作
团组织基本信息采集采用共青团组织信息采集系统(http://www.gdcyl.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4959)。系统录入信息时,要确保三类信息录入全面准确:一是各级各类专兼职团干部信息,包括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选配的兼职团干部;二是以学生团员为主的在校学生团员信息,特别要做好2012年以来新发展学生团员信息的录入;三是在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中新建立的团组织信息,特别要做好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街道团委直属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新建立团组织的信息录入;四是乡镇、街道团委直属团组织要全部纳入统计体系,特别要做好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中新建和调整的乡镇直属团组织统计工作。
所采集的团组织数据中,乡镇(街道)一级组织必须健全,建有团组织的村(社区)也要录入;学校团委可以以年级或各班团支部为单位,用采集系统软件模板(excel格式)收集团员信息,再统一由学校团委汇总录入系统。所有团组织的最基本组织应为团支部。
二、认真审核汇总,认真细致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要认真做好所辖范围团建信息、下辖团组织信息和团员数据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各级团组织不仅要准确统计本级团组织信息,还要做好下级团组织数据审核与汇总工作,尤其要注意数据信息库关于“年度发展团员数”、“团员申请入党数”、“推优入党团员”数等相关数据的统计,为共青团“推优入党”提供科学决策。同时,要保证各学校学生团员数量要与教育部门学生团员统计结果基本一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团组织、团员数量要与近年来各地上报数据基本一致。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2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应变化合理,如果差距较大,需书面说明原因。对于统计过程中发现的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中错统、漏统问题,应及时更正和补充。
三、及时上报数据,按时保质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一)今年数据统计工作采取属地统计上报原则,其中一中、家炳、沐彬、兴民、实验、二中、职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8间市直学校团委和市直非公企业团组织,直接将数据包上报团市委;其余市直学校团委、非市直学校团委、“两新”团组织、乡镇(街道)团委及其直属团组织、村(社区)团组织统一将数据包统计上报当地乡镇(街道)团(工)委,由镇(街)团(工)委统一将下级上报数据包汇总上报团市委。
(二)要认真填写2013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表。要在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填写《2013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除镇(街)团(工)委、上述8间市直学校和市直非公企业团组织直接将表格上交团市委外,其余团组织将表格报至当地乡镇、街道团委汇总、留存。其中,乡镇(街道)团委、上述8间市直学校团委填写的表格须经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12月27日前交至团市委组织部。
(三)兴宁市直系统团委(如建设系统团委)所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梅州市直本系统统计范围,兴宁团委不再统计,由各系统基层团组织负责,统计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至梅州市直本系统团委。
各单位要将各类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http://www.gdcyl.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4959),严格按照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标准(在软件安装包解压后的文件夹中)进行数据采集,并按要求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统计数据包报送至团市委邮箱。
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掌握各级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情况,不断提高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团省委、团梅州市委、团兴宁市委将严格执行团中央“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要求,同时对团统工作不合格单位团组织的主要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统工作,选派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数据。
联 系 人:曾维源
联系电话(传真): 3382089
邮 箱:xntwxcb@163.com
附:1、2013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团组织统计系统操作指南
3、团统计工作录入代码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