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57作者:发布时间:2013-06-28 11:20 |
各镇团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及推报优秀团组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各镇团委职责和各镇直属团组织职责要求,进一步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同时,请需要申报优秀镇级团组织的乡镇,按照优秀镇级团组织推报条件的要求,写好约1000字的自荐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组织架构、经费落实、活动剪影(附上图片)、特色展示等。兴宁团市委将择优选取3个完成任务较好、团建成效明显的乡镇团委报上级团委,被团省委选中的乡镇团委,将给予5000元经费奖励。
请各镇团委将自荐证明材料和附件1《推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优秀镇团组织汇总表》填好后,最迟于7月1日上午12时前发至团市委邮箱xntwxcb@163.com。
联系人:曾维源
联系电话:3382089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