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56作者:发布时间:2013-05-29 11:15 |
各镇(街)团(工)委:
201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为动员广大志愿者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推进朝阳行动扎实有效全面开展,按照团中央《关于在“六一”期间广泛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中国梦·七彩梦”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及要求,团市委、志愿者联合会决定于今年六一前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朝阳行动“中国梦·七彩梦”主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0日至6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七彩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朝阳行动“中国梦·七彩梦”七彩课堂主题活动。活动期间,各镇(街)团(工)委要组织辖区内的志愿者组织在“七彩小屋”(希望家园)开展一次“七彩课堂”活动,通过主题班队会、故事会、演讲比赛、参观游览等多种形式,帮助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了解基本国情,感受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发展变化,引导他们树立远大志向、刻苦学习,用实际行动实现七彩梦想。
(二)开展朝阳行动“中国梦·七彩梦”网络微活动。各镇(街)团(工)委要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微梦想征集、晒“七彩课表”等微活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朝阳行动。各镇(街)团(工)委要收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微梦想”,并在微博、网站以及“七彩小屋”(希望家园)、班级教室、学校宣传栏等地布置的心愿树、心愿墙上进行集中展示;指导结对志愿者团队通过拍摄图片和视频等方式,在微博上直播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朝阳行动的“微典型”和“微故事”。
(三)开展朝阳行动“中国梦·七彩梦”圆梦行动。各镇(街)团(工)委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类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快乐朝阳”圆梦行动。通过组织开展朝阳快乐营、爱心捐赠等形式的现场活动和“#为你圆梦 我在行动#”为主题的微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通过认捐、认领等方式,帮助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实现梦想;通过企业冠名、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推动“七彩小屋”(希望家园)等朝阳行动阵地建设,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团(工)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扎实做好主题活动的组织动员、宣传策划、资源整合、推进实施和评估考核等工作,确保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各镇(街)团(工)委要引导各中心小学少先队总队部将本次活动纳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六一”系列活动之一,共同开展主题活动,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各类支持和帮助。
(二)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各镇(街)团(工)委要紧紧围绕“中国梦·七彩梦”的活动主题,加强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帮助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点亮梦想、展示梦想、关注梦想、实现梦想;要依托活动,巩固加强大小结对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成效,推动关爱队伍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加大关爱项目的文化培育和品牌推广,扩大关爱阵地的辐射面和覆盖面,为构建关爱行动“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奠定基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新媒体使用力度,利用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好“七彩梦想”展示活动,积极参与及时发表活动图文信息并@兴宁共青团与您同行 和@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 ,共同营造好“六一”主题活动的社会氛围。
各镇(街)团(工)委请于6月11日前将活动图文上报团市委邮箱xntwxcb@163.com,联系电话(传真):3382089。
附件1:兴宁市“七彩小屋”(希望家园)一览表
附件2:朝阳行动“中国梦·七彩梦”网络微活动细则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