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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前开展“暖阳行动——兴宁志愿者关爱退伍老兵”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1622作者:发布时间:2013-01-28 11:00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梅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暖阳行动——梅州市志愿者关爱退伍老兵系列活动”的“五个一”工作要求,兴宁团委和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在春节前开展2013 年“暖阳行动——兴宁志愿者关爱退伍老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月至2月, 2月1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

  二、活动主题

  幸福生活·感谢有您

  三、服务对象

  退伍老兵(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复员退伍、参战退役等老兵群体)

  四、活动主体

  全市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动员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各领域志愿者参与。

  五、活动内容

  (1)开展慰问关爱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困难退伍老兵家中,对他们进行慰问和亲情关爱。具体包括:送上慰问品,陪退伍老兵聊天谈心,为他们打扫卫生等。对于子女外出打工的老兵,创造条件让他们与子女联络,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2)开展医疗关爱服务。组织康复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义务开展送医送药送辅助器具服务活动,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退伍老兵提供卫生、护理常识咨询支援服务,以及义务健康体检和常见病诊治,让他们健康快乐春节。

  (3)开展送文化关爱服务。为丰富退伍老兵的文化生活,组织志愿者为退伍老兵“送春联、送歌声、送图书、送欢乐”,组织动员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师生等,深入退伍老兵家(村)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关爱服务。

  六、 活动要求

  (1)深入调查,认真组织。全市各级团组织、志愿组织要快速行动起来,联合武装、民政部门先调查摸底、确定对象,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在生活生产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探访活动。

  (2)明确要求,广泛动员。各镇(街)团(工)委积极向党政分管领导汇报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专题部署工作,开展活动。各镇(街)团(工)委要充分发挥 “大团委”建设优势,每个乡镇(街道)在春节前要组织1次以上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关爱老兵活动。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整合资源,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到“暖阳行动”中来。

  (3)营造氛围,注重实效。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结束当天,将行动情况和图片发至团市委,切实将关爱活动做出实效。

   

  附件:2013年春节前开展“暖阳行动——兴宁市志愿者关爱退伍老兵”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 系人:王超宙 曾维源

  联系电话: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