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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梅州市团委关于扶助大学生上大学生发放仪式》的通 知
浏览次数:2745作者:发布时间:2010-08-04 11:55

各县(市、区)团委:

  为了弘扬客属乡贤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体现文化名城对莘莘学子教育的重视,进一步推动我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圆求学梦。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等五家单位计划举行主题为“百万桑梓情  千万返哺心”的2010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活动助学金发放暨 “威华·林风眠”助学金成立仪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团委组织2010年受资助学生(以8月18日、8月19日《梅州日报》公示名单为准)于8月23日下午2:00前到梅州市市委礼堂集中。各县(市、区)团委指派一名带队负责人,要求负责人于8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团市委领取相关参会材料,并将经费预算上报团市委城乡部(团市委将给予受助学生15元/人的晚餐经费补助和集体来回车辆费用补助),团市委办公室将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补充经费统一划拔到各县(市、区)团委帐户。

  二、请各县(市、区)团委参会前做好受资助学生的组织联系工作,并于签到前收齐所有受助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填写好感恩卡,由带队负责人统一交给签到处换取学生胸卡。所有受助学生不得缺席,因特殊原因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在8月20日12:00前向团市委城乡部递交书面申请。

  三、要求全部到场受资助学生着装整洁、大方,注意秩序。请各县(市、区)团委统筹做好受助学生行程安排。

  四、请梅州市志愿者协会贫困学生助学分会成员(即各县(市、区)团委负责人)依时参加会议。

  五、各带队负责人必须将助学金于9月1日前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将签领表(详见附件)原件交回团市委城乡部。

  2、签领表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