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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团梅州市委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662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4-01-30 16:21

各镇(街道)团(工)委,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团组织,各中学(中职)团委,各中小学少先队大(总)队部:

  现将团梅州市委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做好相关评选工作。于2月9日前将相关推报资料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需报送材料主要包括:表彰对象建议名单及申报表(见《通知》附件 1-4)、主要事迹材料、所获荣誉、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等证明材料,团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团组织换届证明材料等。除申报表和名单汇总表需要报送盖章版纸质材料并同步报送电子版,其余材料均报送电子版至团市委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郭欣如

  联系电话: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邮寄地址: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西路75号团市委(邮编:514500)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