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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少工委、各中小学少先队大(总) 队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 意见》精神,健全少先队荣誉表彰机制,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根据《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兴宁市2022—2023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