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51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3-06-09 15:06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省禁毒办“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部署要求,6月1日下午,兴宁市禁毒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城综局在实验学校举行2023年兴宁市“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暨“6.3”虎门销烟纪念日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出席活动作致辞,并宣布2023年兴宁市“全民禁毒宣传月”正式启动。
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罗亮宏指出,近年来,全市禁毒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梅州市禁毒委的具体指导下,聚焦禁毒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化禁毒攻坚行动“五应五尽”等工作措施,我市毒情形势稳中向好。但当前新型毒品加速蔓延,滥用问题日益突出,成瘾者低龄化趋势明显,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禁毒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基础保障投入,将禁毒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绝不容忍毒品肆意泛滥。
团市委副书记黎文怡同志带领全体人员进行禁毒宣誓
兴田街派出所所长曾俊杰同志进行毒品预防教育授课
福泉同志表示,全体师生要牢记历史教训,传承虎门销烟精神,珍惜当下美好生活;要全方位、全谱系认知毒品种类,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要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禁毒宣传活动,坚决抵制毒品的诱惑,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做家人与国家的禁毒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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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兴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秋阳同志主持,市禁毒办、团市委、市城综局、兴田街道办事处、兴田街派出所等相关负责同志及实验学校师生共300多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