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07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3-02-06 16:03 |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团组织,各中学(中职)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材料清单,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于2月14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盖章)、申报个人(单位)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两份)、申报名单汇总表(盖章)的纸质版(附可编辑文档及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申报材料清单)报送团市委。
逾期不报、填写不规范、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丽辉
联系电话: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bgs@meizhou.gov.cn
邮寄地址: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西路75号团市委组织部(邮编514500)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