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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2022年7月修订)
浏览次数:4899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2-08-01 10:20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伍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一)成立兴宁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组

根据兴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工作部署,团市委牵头成立兴宁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超宙  团市委书记

副组长:何文韬  团市委副书记

黎文怡  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董学廉  团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

        刘丽辉  团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少工委副主任

曾骏夫  团市委办公室科员

        吴燕锋  兴田街道办团工委书记

曾裕龙  福兴街道办团工委书记

杨晓义  宁新街办街道办团工委书记

丘兴浩  罗浮镇团委书记

张幸华  罗岗镇团委书记

彭婷婷  大坪镇团委书记

王小波  坭陂镇团委书记

黄金兰  黄槐镇团委书记

张志伟  合水镇团委书记

黄美丽  龙田镇团委书记

张森源  石马镇团委书记

蔡冬玲  叶塘镇团委书记

曾文杰  新陂镇团委书记

黎聪文  宁中镇团委书记

王君利  永和镇团委书记

肖  维  刁坊镇团委书记

李  欢  径南镇团委书记

谢聪聪  黄陂镇团委书记

陈宇荣  新圩镇团委书记

邬思美  水口镇团委书记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兴宁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董学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丽辉、曾骏夫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组及办公室职责

工作组负责全市疫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兴宁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兴宁市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志愿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负责全市志愿服务社会动员工作,推动成立各类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承担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及时传达和落实工作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执行;承办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组下设专门机构

工作组下设宣传动员小组、招募培训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应急支援小组。各组主要职责为:

  1. 宣传动员小组:(负责人:董学廉)

面向社会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志愿服务行动。根据需要动员市民加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向社会公众宣传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和政策,做好典型挖掘和舆情管控工作。

  1. 招募培训小组:(负责人:董学廉)

通过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组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1. 项目实施小组:(负责人:刘丽辉)

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迅速规划相应志愿服务项目,确定负责实施的专业志愿服务队。对实施志愿服务项目的专业志愿服务队进行协调管理。

  1.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曾骏夫)

为规划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提供资金、物资、车辆等后勤保障。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资金和物资调配申请;面向社会募集防疫所需款物。

 

  1. 应急支援小组:(负责人:刘丽辉)

当发生应急突发事件,启动快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组织化原则。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共青团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所形成的组织动员和专业引领优势,发挥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序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避免擅自行动。做到安全第一、统筹组织、提前规划、按需设岗、优化服务。

(二)要坚持本地化、社区化原则。立足本地实际和就近就便、网格化管理原则,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招募储备志愿者,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和范围,原则上不跨区域服务。

(三)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要比平时加倍重视志愿者自身安全防护的严格管理和强化培训,严格落实对在岗志愿者的防护措施,坚决做到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绝不上岗、防护培训不合格的绝不上岗。科学设置志愿者岗位,严格控制志愿者数量,合理设置志愿者服务时长。所有志愿服务不搞主题活动,不搞集中仪式。

(四)“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的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由其实际服务单位负责。服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志愿者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通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得瞒报、漏报。

(五)专业伦理原则。恪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平等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不因服务对象职业、居住地、地区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对其有任何歧视,促进社会正义;保守个人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可能危害其合法权益的隐私信息。

(六)要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要充分运用好网络新媒体开展志愿者的动员招募培训管理,要充分运用好网络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志愿服务,要充分运用好网络新媒体协助做好信息沟通、舆论引导和氛围营造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联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密切追踪疫情防控信息。依托“青春兴宁”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多种发布形式,提高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官方真实信息的传播覆盖率;形成“团市委—镇(街)团(工)委—基层团组织—基层志愿服务组织”的紧密联动,实现信息的快速、精准和分级发布,加强社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

(二)努力完善信息化平台构建,保障信息传达有效性和时效性。以志愿服务的类型化、专业化、常规化完成信息采集,统一使用“i志愿”平台发布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储备疫情防控志愿者,通过平台管理迅速实现志愿者服务在应急情况下的协同调动和工作掌握。

四、队伍建设

(一)动员招募,科学选拔。疫情防控有关各类各项活动统一通过“i志愿”平台进行发布,向社会公开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志愿者人数、报名要求等信息,严格落实志愿者岗前外出史、既往病史排查等制度。

(二)储备力量,防范未然。各镇(街)团(工)委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预案,组建一批防疫志愿服务队伍,储备一批具有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当疫情浮现时迅速调度、帮补政府力量。

(三)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各镇(街)团(工)委与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职责,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志愿者的组织、联络、培训、配岗及管理,严格落实志愿者防护知识培训、基本规范培训和岗位知识培训,特别是对参与医院、高速口、车站等高危区域服务的疫情防控志愿者必须进行专业培训,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五、工作内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际需求设置服务岗位。在封闭、封控式管理的村(社区),组织志愿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安置关怀。协助医护人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生活用品采买、餐饮配送、日常联系及政策解释等服务。

(二)核酸检测。在社区核酸检测点提供秩序维护、入场测温、分流引导、应急后勤等相关志愿服务。协助社区“三人小组”开展扫楼服务,劝导居民参加核酸检测,并协助医护人员为有需要的居民开展上门核酸检测。

(三)协助封控管理。配合做好临时围合封闭、道路设卡排查等管控工作,协助开展出入登记、外来车辆禁入和备案登记等服务。协助开展逐栋逐户排查、住户信息收集、日常体温检测、健康情况记录等工作,及时处理村(居)民反映的信息。

(四)关爱帮扶服务。通过电话询问、网络联系、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物资代购代买、跑腿服务等便民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后勤服务保障。为防疫一线工作单位及工作人员提供物资搬运、交通运输、餐饮保障等后勤服务。

(六)防疫宣传服务。参与防疫知识科普、防疫文艺作品创作、新媒体作品创作等服务。注意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宣传推广。

(七)心理疏导咨询。依托12355热线平台和微信等网络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心理陪伴、心理抚慰、防疫知识讲解及咨询等服务。(备注:此项工作应安排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参与)

(八)协助应急处突。协助参与应急救治、应急事件处理、救助救护等工作。(备注:此项工作应安排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参与)

(九)协助环境整治。参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机关单位的设施设备消毒和废旧口罩回收工作。

(十)协助行政综合。配合社区做好相关行政综合事务,主要从事档案整理、电话接听、信息咨询等。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应急状态时,各镇(街)团(工)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及时调度相应的专业志愿者,前往服务目的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协调联动。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后,在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主要相关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实施应急联动,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

(三)宣传引领。及时公布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志愿服务倡议书、宣传标语和爱心提示。开展网络文明传播,组建志愿服务微信群,组织各单位、各公益组织志愿者及时迅速反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四)社会救助。根据疫情造成的损失及危害情况,协调志愿者组织开展捐款捐物救助捐赠活动。并及时将捐赠资金和物资安排发放给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

七、岗前准备

(一)宣传招募

  1.  原则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方(以下简称“组织方”)应通过“i志愿”系统等官方认可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规范志愿者报名、录用、管理以及时长记录等工作。“i志愿”系统志愿者招募信息发布后,可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转发传播。
  2.  组织方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开展的时间和地点;志愿服务内容和要求;志愿服务对象及相关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志愿服务需要的志愿者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志愿服务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同时,应说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风险。
  3.  组织方在志愿者招募信息发布后,应安排专人每天定期对报名志愿者信息进行汇总、分类、资料核对,开展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审核录用志愿者,并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所有志愿者录用审核工作,对未录用的应说明理由。
  4.  涉及志愿者人身安全、身心健康且具有较高风险的活动,活动组织方应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风险保障等。
  5.  组织方参照以下条件选拔录用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如有必要,部分条件可适当放宽):

(1)年满18周岁,以青壮年群体为主,个人身体及心理健康良好,能够保证相对固定服务时间,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2)健康码为绿码、近期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出史,无与确诊病患及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对防疫政策及情况比较了解,具备疫情防护基础知识;

(4)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能够完成志愿者的义务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5)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者优先上岗;

(6)街道、社区应优先录用本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

采取封闭、封控式管理的社区应坚持社区化的原则,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招募录用志愿者,原则上不招募本社区以外的志愿者。

(二)岗前培训

  1.  组织方应落实“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原则上以线上培训为主,线下培训为辅,开展志愿者岗前培训。加强疫情防控、服务礼仪、服务技巧、安全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采取合适、必要的方式确保志愿者切实掌握相关知识。
  2.  组织方开展志愿者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通用知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志愿者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基础知识和志愿服务通用技能,以及服务礼仪、服务技巧等,帮助志愿者树立基本的服务意识,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服务保障和法律保护等。

(2)疫情防控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冠肺炎基本情况、特点、临床症状、传染途径等;口罩的选用和正确佩戴方法;公共场所、室内消毒操作方法;其它个人生活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疫情防护常识;志愿者心理调适等。

(3)岗位知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志愿者岗位细则、工作任务、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注意事项、安全知识及岗位保障等。

八、上岗管理

(一)上岗服务

  1.  志愿者实际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与组织方应建立专人对接机制,做好志愿者招募、录用、上岗等环节有效衔接;并及时联系上岗志愿者,告知到岗服务时间和集合地点。
  2.  服务单位应按照力所能及和配合性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志愿者上岗服务内容,确保志愿者配岗人岗适宜、优化配置。不得安排志愿者从事超出自身专业和职能范围外的服务;不得安排未经专业培训的志愿者参与风险系数较高、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工作;不得安排志愿者单独进入中高风险地区、隔离区等重点区域,面对隔离人员、疑似患者等高危人群开展服务。
  3.  服务单位应按照分级分类机制开展管理服务,根据志愿者疫情防护知识水平、身体状况、专业技能特长、志愿服务经历特点等方面,对志愿者进行分别编组、分类管理上岗服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岗位必须安排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志愿者。
  4.  服务单位应当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志愿者上岗时间,科学设置岗位、设立志愿者轮岗制度,原则上志愿者每班次上岗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天服务不超过8小时。确有必要连续参加两班次的,组织方应为志愿者安排休息场所,提供餐饮和交通保障,并确保志愿者人身安全。
  5.  服务单位应做好志愿者健康管理工作,上岗前按照当地防疫要求查看“健康码”状态,并做好体温检测。对于身体出现不适(如感冒、发烧、中暑等)或近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及时劝导志愿者离岗,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
  6.  服务单位应将志愿者视同工作人员给予同等安全防护和保障措施。
  7.  服务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关心关爱志愿者,及时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8.  采取封闭、封控式管理的社区,服务单位应协调有关单位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通行证件。

(二)物资保障

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提供防护装备及物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提供防护装备。结合岗位工作,参照一线工作人员标准为志愿者配备防护装备,提供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用品等必要安全防护装备,落实志愿者的防护举措。
  2.  提供休整场所保障。设立志愿者之家(大本营),为志愿者提供轮岗休息、物资储备场所,提供必要的工作、休整条件和应急药品保障。志愿者之家应展示志愿者标识(心手标等)、志愿服务队队旗等志愿文化元素。
  3.  提供交通餐饮通讯保障。根据工作实际,为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的往返交通接送、工作餐饮、通讯器材等必要保障。
  4.  提供保险保障。依法依规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赔付额度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身故保险、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残疾保险、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意外医疗保障。鼓励志愿者通过“i志愿”系统申办“注册志愿者证”享有专属保险。
  5.  提供志愿者补贴。在没有统一安排志愿者服务期间餐饮、交通保障的情况下,应根据工作实际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补贴,主要用于志愿者交通、通讯、餐饮费用等补助。

组织方和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工作证件、志愿者服装(如马甲、帽子等)、志愿者徽章等必要身份识别装备;督导志愿者按照统一标准穿戴志愿者服装及身份识别装备上岗,非志愿者或非工作时段不穿戴志愿者服装及身份识别装备。在工作环境允许下,党员、团员要自觉佩戴党徽、团徽。

(三)应急处置

  1.  应急响应。服务单位应针对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处理办法,提前做好防疫志愿服务风险预判,制定风险应急处置计划,在风险发生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知会志愿者应急安排,保障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2.  应急演练。服务单位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招募储备具备应急救援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团队参与服务,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
  3.  应急处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发生时,服务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帮助志愿者采取有效方式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处理舆情。
  4.  跟踪处理。针对志愿者出现意外等情况,服务单位应会同组织方安排专人跟进个案,及时开展探访慰问、协助保险理赔等工作,切实关心关爱志愿者。

九、离岗服务

(一)开展核酸检测。志愿者当天上岗服务结束后,服务单位应及时为完成上岗的志愿者进行核酸检测,防止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志愿者感染传播的问题,完善闭环管理工作。如志愿者在参与服务后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形,应及时向服务单位反馈。

(二)开展嘉许激励。服务单位及组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通报表扬;对符合推优入团、入党条件的志愿者,应将其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情况通报其所属团组织。服务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三)建立志愿者储备库。组织方应将参与疫情防控、具有相关服务经验的志愿者纳入应急志愿者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

组织方应通过“i志愿”系统及时对志愿者服务时长进行登记。对需要补录登记的,服务单位可为志愿者提供相关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十、注意事项

(一)志愿者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群开展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要建立“群主负责制”,微信群群主及管理员应由组织方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做好群信息管理及秩序维护;禁止在群内发布商业性广告、未经官方证实的不实消息或与志愿服务工作无关的任何信息,禁止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允许,私自添加微信好友。

(二)志愿者舆论监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引导志愿者舆论,不得编造、传播未经官方证实信息、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如有相关情况应第一时间制止,并迅速梳理基本情况向上级反馈(或反馈至县级或以上团委、志愿者联合会)。

(三)及时联系反馈。志愿者在收到居民超过岗位范围的诉求时,应及时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反馈,并协助社区工作人员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困难。

(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作为志愿者上岗服务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志愿者健康情况监测。如遇志愿者在上岗服务中出现发烧、感冒等身体不适情形,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协助志愿者就医。

本工作方案如与国家和省、市现有或新出台的规定有不相适应之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