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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团组织,各中学(中职)团委,各中小学少先队大(总)队部:
根据《关于选拔优秀干部和青年人才到团市委挂、兼职 锻炼的通知》(兴团联字〔2021〕7号)的文件要求,经团市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潘伟强同志兼任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学少部部长;
兼职部长不涉及身份、职级变化,时间2年,自2022年4月28日开始计算。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