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784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2-03-27 09:00 |
根据梅州市《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梅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经我委审议,拟择优向梅州团市委申报:
“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员”(11个):黄均、陈导、赖子媚、刘财明、温琳、黄伟聪、王诗婷、许裕权、吴治国、温俊彬、谢丽娜。
“梅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4个):刘苑芬、曾艳婷、李丽娴、李欢。
“梅州市五四红旗团(工)委”(2个):兴宁市石马镇团委、兴宁市刁坊镇团委。
“梅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5个):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兴宁支部委员会、兴宁市罗浮镇东星村团支部、兴宁市叶塘镇鸭池村团支部、兴宁市农商银行团总支、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团支部。
“梅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1个):兴宁市检察院团总支。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31日至4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致电团市委组织部(0753-3382089)反映情况。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