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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申报“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团支部)等”候选人(集体)的公示
浏览次数:1536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2-03-13 09:00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经我委审议,拟择优向团省委申报: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3个):曾嘉宝、陈楠、石秀。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黄美丽。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1个):兴宁市坭陂镇团委。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2个):兴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总支、兴宁市龙田镇曲塘村团支部。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1个):兴宁市税务局团总支。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致电团市委组织部(0753-3382089)反映情况。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