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771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2-02-28 09:49 |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单位、“两新”组织团组织,各中学(中职)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和注意事项要求,对照申报材料清单,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于3月18日(周五)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盖章) 、申报个人(单位)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两份) 、申报名单汇总表(盖章)的纸质版(附可编辑文档及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申报材料清单)报送团市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丽辉
联系电话: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邮寄地址:梅州市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西路75号团市委组织部(邮编514500)
附件:1.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2.申报注意事项以及申报材料清单
3.各类申报表
4.2021-2022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