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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6205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1-02-01 15:41

 各镇(街)团(工)委,市直属机关、卫生系统、建设系统、交通系统团工委,市公安局、市人民医院团委,中学(中职)学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抓基层鲜明 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团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集中开展2020 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和开展时间

    1、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团员人数较多、条件成熟的团(总)支部可参照执行。

    2、开展时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于2月5日前完成。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本组织2020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青网计划”等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如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组建“战疫”突击队,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相关志愿服务情况;围绕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开展“两帮两促”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双区”驱动建设、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创新创业、就业住房、法律援助、婚恋交友等在青少年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少年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4、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命脉工程”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教育培训、选优配强、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队建”落实情况;乡镇共青团改革,学生会(研究生会)及中学共青团改革情况等。

    三、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1、前期准备阶段。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基层团组织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委或同级党组织述职。基层团组织书记要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基层团组织班子任期目标开展调研检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提出2021年工作目标或努力方向,并认真撰写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

    2、评议考核阶段。述职工作要按照《办法》要求并结合实际, 灵活采取书面述职、现场会议述职、网络直播述职等形式。评议考核工作一般应邀请相关党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代表参与,邀请上级团委负责人或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对述职进行点评,包括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测评考核可采取线下填写评议测评表与线上“12355 青年之声”平台青年评议分数相结合的方式,探索精细量化的测评考核方式,提高测评考核的科学性、群众性。

    四、团市委直属团委述职评议考核的有关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团市委十六届五次全会将安排直属团委进行书面述职。请各镇(街)团(工)委书记,市直属机关、卫生系统、建设系统、交通系统团工委书记,市公安局、市人民医院团委书记,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书记于2月5日(周五)前,将述职报告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述职评议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基层团组织的直接上级负有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的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 有序组织开展好述职评议考核。

    请各基层团委于2月5日(星期五)前,将《基层团(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表》和基层团(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加盖团委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至团市委组织部。各单位在开展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工作经验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团市委。

 

附件:1.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2.基层团(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表

 

联 系 人: 曾骏夫     联系方式:3382089

邮箱:xntwxcb@163.com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