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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政务诚信承诺书
浏览次数:2199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0-10-28 14:53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工作服务环境,提升群众对共青团工作的满意率,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省委、市委关于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坚持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兴宁团市委官网、青春兴宁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党务、政务事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切实为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服好务。

  四、坚持廉洁从政、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对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以及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庸懒散软等行为。

    承诺方: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4414810072283660

    法定代表人:王超宙

    监督电话:0753-3382089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