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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少先队2020年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2966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20-06-26 09:10

    2020年广东少先队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按照省第七次少代会工作部署,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省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制定贯彻落实《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三个政策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流程指引,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实地督导。

    2.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少先队员的教育引领。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对广大少年儿童进行制度自信教育的重大实践和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开展广东少先队“致敬逆行先锋”行动。疫情解除前,各级少先队组织一律不组织各类线下聚集性活动。

    3.持续深化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飞扬的红领巾”网络队日活动,“南粤红领巾小主播”活动。

    二、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4.推动系统构建少先队员成长激励体系。全省各级少工委结合“六一”“十一三”等节点,启动分批入队工作,首批入队队员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全省各级团委、少工委做好推优入团工作,解决团队衔接的突出问题,组织优秀少先队员进入中学团校培训学习,时长不少于8学时,年内实现14周岁少先队员入团经初中少先队组织规范程序推荐的不低于40%。

    5.建立少先队荣誉激励机制。以“红领巾奖章”争章为核心载体,逐步建立导向鲜明、形式多样、交织贯通、阶段上升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全省各级少工委制定“红领巾奖章”具体实施方案,校、县和市级少工委分别开展一星、二星章和启动三星章评选,不低于40%的小学、初中规范开展争章,争取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联合省教育厅开展2020年度省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开展第五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

    三、全面规范提升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6.加强各级少工委建设。全面推进学校少工委建设,2020年推动珠三角地区完全小学100%成立学校少工委,全省学校少工委建设比例提升至80%。着力加强县级少工委建设,确保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少先队工作力量分别不少于1人。举办学校少工委主任论坛。

    7.规范基础队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民办小学和公立中学100%建立少先队组织,配齐大队辅导员。用好广东省《少先队活动》,严格落实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组织开展第四批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评选和前三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复评活动。

    四、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8.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配备和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对全省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按照“一人一证”原则,开展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首次聘任工作。联系各行各业先进人物担任校外辅导员,建立校外辅导员资源库。规范少先队辅导员岗位职责、任职资格、选拔聘任和退出机制。

    9.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机制。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和“青马工程”培训体系,省本级年度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不少于1万/人天;市级开展辖区内学校少工委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示范培训;县(市、区)级开展辖区内学校少工委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全覆盖培训。年内组织不少于35%的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参加县级以上少先队工作培训。完善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和广东省少先队鼓号教练团管理。打造广东省少先队网络教研精品课程,继续开展直达学校的全省少先队辅导员网络教研活动。

    10. 优化少先队辅导员分层分级培养发展体系。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制定辅导员称号等级评审具体实施办法,将“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与省市县三级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名师工作室荣誉挂钩。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和每个地市至少一个县(市、区)建立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省级建设10个少先队“名师工作室”。

    11.推进少先队学科建设。推动相关高校开展“少年儿童组织和思想意识教育”学科建设,推动开设少先队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强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推动在各类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教育研究课题中增设少先队专项。

    五、推动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

    12.强化团教协作,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全省各级团委主动和教育部门建立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联合推动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中小学党建督导考核的单列内容,分值不少于10%。推动同级教育部门设置少先队教研员岗位,选派1名干部兼任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13.强化全团带队职责。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带队工作的若干举措》,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大幅提高少先队工作预算占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比例,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推动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比例达到20%。

    六、进一步规范广东红领巾基金的使用管理。

    4.充分发挥红领巾基金的作用。积极配合广东乡村青少年“两帮两促”行动,开展“红领巾云支教”等公益项目,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帮助。打造符合少年儿童刚需的民生项目,盘活556个省级“希望家园”和13个“童心港湾”阵地,开展“红领巾悦读书屋建设”计划等,切实服务留守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

    七、做好少先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5.按要求组织做好第八次全国少代会代表和第八届全国少工委委员的推选工作。认真组织好代表赴京参会相关工作。大会召开后,全省各级团委、少工委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省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