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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用行动诠释有温度的司法内涵
浏览次数:1174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19-11-28 15:46

自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抓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有温度的司法内涵,彰显了以人为本、检察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2018年,兴宁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由团市委等17家单位参加的“护苗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共同落实“护苗行动”社会支持体系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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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行动”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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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支持体系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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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行动”推进会

 

    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与各单位联合采取一系列举措,如与团市委、市妇联、市直工委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联合兴宁市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圆桌审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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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侵害,安全自护”——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开展“七彩假期”志愿服务。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还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服务力量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2019年对8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2018-2019年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

“远离侵害,安全自护”——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开展“七彩假期”志愿服务。

 为认真抓好最高检预防性侵害学生的“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先后向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等多家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同探索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协同机制,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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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网吧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滋生地和聚集地,预防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伤害和网络的负面影响,对城区重点监管的8家网吧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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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苗、学生饮用奶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率先在兴宁市技工学校、广东跃速体育有限公司开展检校、检企合作,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目前已为3名未成年人提供在基地继续接受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机会,为2名未成年人在其居住地附近安排工作;2018年-2019年委托社工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共70人次,2019年对8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2018-2019年共对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的13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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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大计,教育为先。近年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播洒法治阳光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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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罪错未成年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从2019年初开始对较为严重的未达犯罪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了提前介入、社会调查和帮教,并对4宗案件的20多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开展了训诫、帮教等保护处分措施。这是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一次有益尝试,既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又为涉罪未成年人敲响了警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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