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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消防支队兴宁中队: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浏览次数:1048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19-06-19 10:06

    兴宁,寓意“兴旺安宁”。这片齐昌热土是中央苏区县、世界客都,历有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兴宁中队便扎根在这片红色土地。兴宁中队建队于民国28年,现有指战员22人,政府专职队员40人,主要肩负2105km2辖区、20个镇(街)、120万人口的消防安全,78年的实战磨砺,将这里一代代年轻人、一颗颗年轻心镌刻上了沉甸甸的荣誉感与责任感。而今,在梅州团市委、兴宁团市委的关心指导下和市消防支队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指战员的共同努力奋斗下,兴宁中队荣获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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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消防部队改革转制以来,兴宁中队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 纪律严明 赴汤蹈火 竭诚为民”为指引,充分发挥青年消防员生力军作用,努力践行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要求,做出了有警必出、有难必救、有险必除的服务承诺。近四年来,中队先后荣获广东省消防总队“基层建设标兵中队”、 梅州市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梅州市市委宣传部“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广东省省委宣传部“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广东省团省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广东省消防总队“五好团支部”等荣誉称号。2018年以来,中队先后处置了“5•7”兴宁径南洪涝灾害救援、“7•5”油罐车火灾、“8•30”汕头洪涝增援等急难险重灾情,得到市委、市政府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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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兴宁中队始终秉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为依托,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把搞好双拥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作用,在出色完成以灭火、应急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受到了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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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中队全体指战员在自己平凡的战斗岗位上每天经受着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默默履行着消防卫士的神圣职责。此次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极大振奋了全体指战员的精神,中队定将继续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持之以恒地坚持为民做实事、办好事,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一家亲”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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