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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244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19-05-21 17:44

各中学团委:

    为关爱梅州市青少年的成长成才,精准帮扶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寒门学子顺利圆梦大学。今年,梅州团市委、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日报社和梅州市广播电视台等5家单位继续开展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活动。现就做好2019年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助对象

    在兴宁市就读的兴宁籍学子,2019年考上本科批次(公办院校)以上大学并被录取的特困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新时期精准扶贫重点帮扶村的贫困户,烈士、抗战老兵的直系亲属子女和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家庭同等条件优先扶助):

    1.困难孤儿;

    2.重大疾病灾害;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4.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扶助形式

    (一)成立审查领导小组。梅州团市委、梅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成立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工作受助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由五家联合发起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负责统一审查确认特困学生困难情况和各方面的表现,今年将继续组织志愿者逐一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走访核实,统一对进行公示的特困学生名单进行确认,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由梅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向扶助对象发放助学金。

    (二)继续实施“道德诚信银行”计划。经批准获得助学金的学生,须与“梅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签订《道德诚信备忘录》。“梅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将以道德协议的软约束形式要求受助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参加工作五年内按收入情况并在自愿的原则下将受助本金返还给“梅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梅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将按照《道德诚信备忘录》内容支付和收回助学金,实现扶助金持续滚动发展。

    (三)签订爱心承诺。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活动方将与受助学生签订爱心承诺,教育受助生常怀感激之情,要求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时向资助人报告学习情况,参加工作后主动与团市委告知工作情况,不忘回报社会。

    (四)建立互动平台。“梅州青年薪火公益”为捐助者及受助者提供“爱心感言”互动平台,鼓励受助学生说出心里话、真心话,促进双方互动交流,并对助学、助困工作出言献策。

    三、申请办法

    (一)线下申请

    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到当地县(市、区)团委、民政局或镇(街道)团委、民政办领取《梅州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扶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团市委及团县委各存一份),未能及时领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在经当地县(市、区)团委根据学生准考证在网上核实其高考成绩后可提前领取申请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补办手续。学生提出申请后,必须由村(居)委会证明,由镇(街道)民政办、团委核实盖章后在户口所在镇政府公示三天后,由县级团委、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共同把关审核,然后再汇总报市受助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初步确定的受扶助对象将在梅州日报及“梅州青年薪火公益”微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助方将组织志愿者对受助者家庭情况逐一核实,无异议后才最终确定受助人选。

    (二)线上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梅州青年薪火公益”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帮我”栏目中的“助学申请”进行填写申请人详细资料,并上传个人照、家庭环境照片等,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提交。由县(市、区)团委在“梅州青年薪火公益”后台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核实初审,团市委根据各县(市、区)团委审核意见再进行复审,初步确定的受扶助对象将在梅州日报及“梅州青年薪火公益”微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助方将组织志愿者对受助者家庭情况逐一核实,无异议后才最终确定受助人选。

    申请途径二选一。如有人举报或通过调查后发现有虚假或不符合受助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并直接通报给推荐单位主管领导,予以严肃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发动各学校和高三毕业班班主任,向每一位特困毕业生宣传2019年梅州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活动,并让广大特困生及时了解申请办法,让他们能够准确掌握资助途径。同时,通过“梅州青年”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电视做好宣传,让社会各届爱心人士多了解2019年梅州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渠道、宽领域、整合资源,争取获得更多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

    (二)精心部署,深入调查。为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各学校高考前要对特困学生开展调查,并做到“三个一”,即工作一定要细,了解一定要全,确定一个不漏。通过多种途径,做好特困生的摸底,将特困生的家庭状况、家庭收入、困难情况等了解清楚,确保特困生底数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可能符合条件的学生情况的了解,严格按照扶助对象的各项条件和程序,做好扶助特困生上大学的调查摸底工作,力争每一位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联系人:董学廉;

  联系电话:13560988332/0753-3382089;

  邮箱:xntwxcb@163.com。

 

附件:1、梅州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扶助金申请表

      2、致申请助学金同学们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