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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兴宁市“展翅计划”相关 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329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19-04-08 10:19

各镇(街道)团(工)委、市直各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部署,服务广东人才发展战略大局,按照梅州团市委《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展翅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继续开展“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场展翅 梦想启航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推进“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努力巩固并持续拓展项目成效,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500强企业、基层一线单位等五类用人单位中继续开发高质量实(见)习、实训、兼职、正式招聘等各类型岗位;积极动员青年群体关注服务基层项目,鼓励青年大学生走进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培养和提升青年大学生的基层工作能力和服务基层意识,让学生在实(见)习中了解社会,切实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岗位募集阶段。(3月-4月20日)

    各镇(街道)团(工)委根据展翅计划任务数分配表(见附件1)开发优质岗位,市直各团组织不分配任务指标,有意愿的单位请联系团市委学少部。岗位开发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展翅计划用人单位发布职位操作流程(附件2)。

进度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本镇(街道)任务指标数的100%

    (二)报名配岗阶段。(4月-6月30日)

    各用人单位要不定时登陆展翅计划官网查看实习岗位投递情况,及时处理学生投递简历,根据单位、学生实际选择合适实习人选。(注:公益配岗由系统分配,双向选择可根据单位情况与应征学生自由对接。)

    (三)暑期实习阶段(7月-8月31日)

    大学生暑期实习期间,各用人单位要对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管理,了解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实时掌握大学生实习情况,加强对学生上岗期间的跟踪管理、督查等工资薪资。实习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鉴定,学生自行下载后上交学校团委。原则上大学生实习是没有薪资的,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岗后总结(9月-9月20日)

    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是新常态下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大规模、直接性、常规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真掌握“展翅计划”各项目的内在有机联系,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立足本职,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选岗位,持续开展。今年“展翅计划”工作以为大学生提供党政机关、基层一线实习岗位为重点,同时大力开发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优质实习岗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设“农村基层服务”专题,开发农村、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实习岗位,鼓励动员大学生到农村实习锻炼。要充分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着力维系与原有优质单位的合作关系,全年开发高品质的新型实(见)习岗位,突显“展翅计划”暑期实践活动与日常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课堂理论 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实现社会实践的最大效益,提升“展翅计划”全程育人、全员参与的精品效应。

    (三)密切联系,确保成效。各镇(街道)团(工)委要结合本镇(街道)实际,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沟通,有效对接,确保服务广大就业创业青年的实效。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镇(街道)团(工)委要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结合实际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董学廉

联系方式:0753-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附件:

1.2019年展翅计划任务数分配表

2.2019展翅计划岗位开发流程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