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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2959作者:来源: 团市委发布时间:2018-05-21 17:30

    第一部分 团市委基本情况及说明

    一、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市委和团梅州市委的工作部署,制订共青团发展战略、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

     3.组织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4.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管理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
     5.密切与其它市县青年的联系和合作,加强同港、澳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联系。指导青年社团开展活动。
     6.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宣传青年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7.受市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
     8.完成市委和团梅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团市委内设3个职能部门:

    1.组织部

    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团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本机关的组织人事、工资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总支、支部和“两新”团组织的管理;联系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工作。

    2.学少部

    负责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战线共青团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助学帮扶活动;指导全市共青团青少年权益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活动。

    3.宣传部

    负责团的理论研究、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团的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各级青少年文化阵地建设和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性青少年文 化体育活动;负责团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道德教育;负责兴宁共青团公众号管理、维护和拓展。

   三、人员编制

    团市委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正副部长(主任)3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四、收入预算说明

    团市委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1048428元。

   五、支出预算说明

    团市委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1048428元。其中:工资性支出419796元;年终一性性奖金29583元;住房公积金23964元;社会保障缴费等86436元;办公费16800元;业务费2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15000元;其他交通费28200元;福利费588元;项目支出中,团市委年度经费400000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团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3000元,公务接待费25000元。与上年经费预算减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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