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今天是:
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第三届寻找“最美南粤 少年”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7579作者:来源: 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7 10:00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学联、少工委,市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少先队改革方案》《广东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以党中央、省委对中小学团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我省青少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团省委、省文明办、省学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具体通知如下。团市委、市教育厅、市学联、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第三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当南粤好少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青藤网、《少先队员》杂志社

    承办单位: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学生联合会、少先队梅州市工作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2月

    四、活动方式

    省级组委会统一开通活动网络平台,市直、各县(市、区)学校广泛发动青少年参与,参评“最美南粤少年”的少先队员须由少先队中队组织民主推荐,学校少工委或大队委讨论决定推荐参加,已离队中学生、中职生须由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经学校团委审核择优推荐参加。通过运用和管理本地区网络平台,展示青少年的风采,接受公众点赞投票,各级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本地区“最美少年”并向上一级推荐。

    五、参与条件

   (一)具有广东学籍的小学生和中学、中职、技工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三)参与活动的少先队员应热爱少先队组织,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并在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活动的共青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已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参与志愿服务记录(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相关记录为准,服务平台网址:www.gdzyz.cn),并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参与活动的学生须满足上述3个基本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美少年”类别。活动分别设立“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自强好少年”6个类别,每位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各类别侧重以下要求:

    1.美德好少年: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于助人,敢于伸张正义,热心帮助同学和他人,孝老爱亲;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创新好少年:积极投身科技实践、发明创造和职业技能训练活动,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勇敢迎接挑战,开拓新领域,创造新成果,在各类科技创新和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智慧好少年:追求知识,勤于学习,勤练技能,知识面广,成绩在班级居于前列,积极参与阅读活动、学科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

    4.才艺好少年:有正确的艺术观,自身多才多艺或拥有特殊一技之长,在各类才艺比赛中表现突出,取得优秀成绩。

    5.活力好少年: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体育竞技方面勤于练习,刻苦训练,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表现突出。

    6.自强好少年: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并在逆境中自立自强,取得一定成绩。

    六、活动推进安排

  (一)基层民主推荐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少先队员以中队为单位,依托少先队活动课,组织召开中队组织生活会,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少先队员作为“最美南粤少年”候选人上报大队委;学校少工委或大队委对各中队民主推荐的队员进行集中评选并择优报送县(市、区)团委。

    中学(中职)共青团员及已超龄离队未入团的学生,由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作为候选人,学校团委对各团支部民主推荐的队员进行集中评选并择优报送县(市、区)团委。

    校级评选推荐结束后,由学校团委或大队部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账号负责将候选人资料审核并上传至活动网站。每个候选人参评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展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鼓励青少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市、县级评审阶段(县级:4月11日-4月27日市级:4月28日-5月10日)

市、县级团委和少工委牵头组织本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下一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本级最美少年系列荣誉(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普遍开展主题团日、队日活动,举办分享会、故事会、报告会等,开展系列榜样学习宣传活动。

    县级团委、少工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并制作推报不少于1个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发掘的优秀青少年事迹视频(时间5分钟左右,内容不超过500M);市级团委、少工委把关审核后,择优向省推荐每类2个先进事迹视频。

    县级评审阶段是4月11日至25日;地市级评审阶段是4月26日至5月10日。

  (三)省级评审及展示阶段(5月11日-5月30日)

    省级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团对各地市、省直属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展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产生“最美南粤少年”等奖项。

    省级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得省级“最美南粤少年”荣誉的学生事迹进行深入发掘,结合各地市上报的活动采集视频,制作“新时代最美南粤少年”主题团队日教学视频,并向社会推广。

    5月30日,组织全省中学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们集中收看“新时代最美南粤少年”主题团队日教学视频,向典型学习,与榜样同行。

    七、荣誉设置

   (一)省级荣誉称号

     1.在各地市、省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中产生60名“最美南粤少年”,分别授予“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自强好少年”每类10名。另根据活动情况设“最美南粤少年”提名奖若干。荣获省级以上“最美南粤少年”荣誉的中学生、中职生列为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候选人。

    2. 各地市、省直属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符合省优秀少先队员、省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作为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

    3.活动不再设置“最佳人气奖”,网页不设置点赞功能。

    (二)市、县级荣誉称号

    各地市、县(市、区)参照省级安排设置相应荣誉称号。推荐获评上一级荣誉的人选原则上不重复获得本级荣誉。

    2017-2018年度省、市、县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中学(中职)“优秀共青团员”通过本次活动推选一并产生,不再另外评选。

    八、工作要求

    (一)发动工作要到支部、中队,做到全面覆盖。各地团委、文明办、学联、少工委要把活动意义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班团支部和少先队中队集体民主推荐作用,把发动工作作为激发基层团队活力的重要抓手,广泛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切实把广大中小学生中的榜样推选出来。要打破隶属关系限制,确保覆盖本地区所有中小学(含省属中小学、各高校附属学校、民办学校等)。

    (二)评审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进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组建本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扎实做好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须包含主办单位代表、教育工作者代表、媒体代表等。各地推荐人选中农村地区学生和农民工子女等群体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活动组委会。

    (三)表彰工作要推进系统形成体系。各级团委、少工委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按照团省委下发的《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广东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健全和完善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表彰体系,加强对基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表彰的指导和统筹,充分发挥各类典型选树活动和评选表彰在青少年思想引领中的重要作用。

    (四)宣传工作要注重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各地、各学校要深入挖掘青少年身上的“正能量”“闪光点”,真正推出一批既体现时代精神,又可亲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要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通过各类主题宣传学习活动加强引领。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事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1.“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系列荣誉名额分配表

      2.“最美南粤少年”活动推荐表

      3.“最美南粤少年”活动推荐人员汇总表

    团市委学少部联系人:古润宝;联系电话:0753-2267111。

    邮箱:mzgqtxsb@163.com

    活动官方网站:广东青年之声:www.gd12355.org

    青藤网:www.qingtengonline.com

    活动二维码:

  图片1.png    图片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