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607作者:发布时间:2012-04-18 15:50 |
根据《兴宁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兴宁市委机关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依照《党章》和《团章》的有关规定,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政治功能,完善和拓宽共青团的社会功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职责
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根据市委、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
1、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员、团干部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推荐优秀团干部作为党的后备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竞争上岗;协助各镇、市直党委(工委)管理团委领导班子。
3、组织指导全市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4、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指导管理团属企事业单位。
5、研究全市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规并贯彻实施,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指导市青联工作。
8、指导市青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青年统战、青少年外事开展与海外青年组织友好交流和经济联络工作。
9、承办市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共青团兴宁市委机关设置5个职能部室。
(一)书记室
负责全面工作,配备一正二副书记。
(二)组织部
组织指导全市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团干部作为党的后备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竞争上岗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各基层、市直团组织领导班子,办理审批手续;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指导全市青少年培训阵地建设。
(三)宣传部
组织指导全市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和团组织的文化活动,培养、宣传优秀青少年典型;组织指导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编写教育青少年的政治时事政策教材;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建设。
(四)学少部
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少先队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少先队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才的活动,负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
(五)团工委
负责市直机关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