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36作者:发布时间:2013-03-05 11:00 |
各镇团委:
根据梅州团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总结及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总结及案例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做法
1. 推进措施。包括在部署、指导、协调、督导、落实、反馈、宣传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2. 争取政策。包括积极向同级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同级党政和上级团委支持。
3. 支持直属团组织建设。包括通过给项目、派干部、带头组织活动等方式支持基层情况。
4. 树立典型。包括通过深入挖掘优秀直属团组织的先进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其他直属团组织的建设。
(二)初步成效
1. 扩大组织覆盖。包括新建直属团组织数量、类型、结构等情况;覆盖团员、联系青年人数等。
2. 增强工作力量。包括通过“大团委”建设增加的兼职团干部、团建指导员等数量,主要来源、年龄、学历等情况。
3. 促进工作活跃。包括直属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活动,城乡之间、体制内外基层团组织结对共建、行业联建等情况。
4. 优化基层工作环境。包括落实乡镇团委“每年不少于2万元”工作经费情况,基层党政支持共青团工作的情况。
5. 党政领导、农村青年对“大团委”工作的评价、感受。
(三)思考和建议
2. 对进一步深化组织格局创新、“大团委”建设、发挥乡镇团委“桥头堡”作用的打算。
3. 对破解农村基层团建工作长期面临难题(包括村团组织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二、总结的有关要求
各镇团委要高度重视,全面系统梳理“大团委”建设工作,注重思考工作的深度和对农村基层团建工作规律的把握,注意挖掘直属团组织好的做法、实际案例,提炼工作经验,避免空话、套话及泛泛总结。总结材料要严格按照提纲要求,1500字左右(要求文字凝炼、条理清晰、客观真实),于3月15日前报兴宁团委邮箱:xntwxcb@163.com。
三、案例报送要求
团省委正在筹备建立“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优秀案例库”。请各镇团委要围绕组织建设、规范活跃、优化格局、服务青年、打造枢纽等,挖掘、整理、推广一批优秀工作案例。以各镇为单位,每镇至少报送2则乡镇直属团组织工作典型案例,为农村团组织建设展示工作、相互学习借鉴搭建平台。
案例材料要凸显亮点特色,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工作背景、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工作启示,在1500字左右),要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兴宁团委电子邮箱。
此次总结及案例材料将作为对各镇“大团委”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团市委将结合《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2】129号)中的“广东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从工作措施、经费支持基层、建团成效、活跃程度等四大块综合评定各镇“大团委”建设工作情况。
联 系 人:曾维源
联系(传真)电话:3382089
电子邮箱:xntwxcb@163.com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