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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红领巾基金”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1005作者:发布时间:2013-03-04 11:00

各中学团委、中心小学少先队总队部:

  现将《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红领巾基金”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转发,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团(队)日活动,做好爱心压岁钱的捐赠工作。于4月12日前将募集的捐款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汇到梅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贫困学生助学分会,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按以下格式注明“红领巾基金+兴宁市+学校名称+汇款联系人电话”,并将首批收缴的金额总数、学生人数报至兴宁团委学少部(电话:3382089),联系人:王超宙。

 

  账户信息

  户  名:梅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贫困学生助学分会

  账  号:118002516010004685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

  

  附:《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红领巾基金”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