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95作者:发布时间:2013-01-06 10:35 |
各镇团委:
按照《关于集中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团中央于2012年12月11日至21日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数据抽查,对直属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电话访问,对始终无人接听和关机的样本进行了补抽和访问。全省数据抽查准确率为84.5%,其中梅州部分县因抽查数据失真率较高被团中央点名。根椐团省委领导作出的“宁可建团数据少,也应百分之百确保数据真实”的重要指示,团兴宁市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镇团委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全市每个乡镇在2013年1月8日前组织人力对每个直属团组织负责人核实基本情况(包括团支部名称、成立时间、担任何种职务,团员人数等等),进行一次“地毯式”自查工作。
二是团市委将对直属团组织负责人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失真、错误样本,由镇级团委落实整改,务必在1月10日前删除失真样本,并及时更新电脑台帐。团市委将加大数据核查工作,对数据失真较严重的镇团委,将如实通报给本镇分管领导。
三是已建立起来的直属团组织要结合青年需求和当前热点,扎实开展团日活动,实现“建活并举”目标。
请各镇团委务必高度重视,团委负责人要亲自督促落实,扎实认真做好数据核查工作,并将反馈函回执于1月9日前经团委负责人签名传真至3382089。
联 系 人:曾维源
联系电话:3382089
附件:数据核查工作反馈函回执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