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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建队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1678作者:发布时间:2010-09-21 16:50

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少先队总队部、市直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转发〈团市委、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办〔2010〕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经研究,决定于10月13日前后开展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飘扬我自豪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举队旗、学队章、戴队徽、敬队礼、过队日”活动。通过主题队会、“我与红领巾”故事会、征文比赛、黑板报展评、参观革命遗址等多种形式,在少先队员中开展队史、队情、队知识教育,激励他们继承和发扬少先队的光荣传统,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2、开展新队员入队仪式。根据各地、各学校自身安排,认真队前教育,在建队日吸收大量学童入队,各校少先队要组织新队员举行宣誓入队仪式,增强少先队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并民主选举少先队大、中、小队干部工作。

  3、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坚持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积极开展手拉手、文艺、科技等各类丰富多彩,符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大自然中亲身实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4、开展评选 “优秀少先队员”活动。按照引导和激励少年儿童在星星火炬的旗帜下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要求,各学校要深入挖掘、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作为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立足基层,深入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少先队员年,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面的少先队员,因地制宜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项目设计上遵循少先队员教育主体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生动。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广播台、宣传窗、黑板报、网络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活动的意义,深入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掀起全市少先队员开展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的热潮。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2010年9月20日